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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甯師範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員(碩士)公告
作者: 日期: 2023-05-10

南甯師範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員(碩士)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号)《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等學校非實名用人制度試行辦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關于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和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8号)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需要,現将本單位2023年第一批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南甯師範大學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首府南甯市,是自治區人民政府舉辦的本科師範院校,是北部灣城市群核心城市、中國—東盟博覽會永久舉辦地、西南出海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國家“一帶一路”海上絲綢之路有機銜接的重要門戶城市,這裡滿城皆綠、四季常青,被譽為“中國綠城”。

南甯師範大學為廣西全日制本科師範院校,是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二期)項目學校,全國第二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教育部數據中國 “百校工程”項目試點學校,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和國家精準扶貧工作成效第三方評估組委托的學校,廣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學校,廣西新增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單位,廣西一流學科建設單位。

學校現有五合、武鳴、明秀、長崗、建政五個校區,占地3387餘畝。學科專業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曆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0個學科門類。普通本科專業70個,新增博士學位授權單位立項建設學科5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7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13個,是一所以教師教育學科為主、學科門類覆蓋面廣的綜合性師範大學。建校70年來,為國家培養了10多萬優秀人才。有應用數學、測繪地理院士工作站2個;有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個、自治區重點實驗室3個、自治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個,廣西高校重點實驗室4個、廣西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1個。被教育部确定為全國高校輔導員發展研究中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培訓研修中心、國家級語言文字推廣基地、國家級職業教育教師教學創新團隊培訓基地。擁有教育部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4個,教育部本科專業綜合改革試點1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2個,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8門,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7個,自治區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5個,自治區一流本科課程78門。有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1個,自治區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5個,自治區級虛拟仿真實驗教學中心6個,自治區級教師教育實踐基地34個。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非實名人員控制數工作人員43名,具體崗位詳見《南甯師範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報名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熱愛高等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素質和道德素質,具有良好的師德師風,遵守《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适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八)能夠服從我校多校區工作崗位安排;

(九)應屆畢業生原則上須2023年7月31日前獲得相應學曆學位;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過刑事處罰的,或者正在接收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未解除的,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或者被開除公職的;

4.因師德失範受過處分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7.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發布地址

(一)本次公開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員公示:廣西人才網(www.gxrc.com)、南甯師範大學官網(http://www.nnnu.edu.cn/)發布。

(二)本次公開招聘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開考比例調整、成績公布、進入各招聘環節名單等具體事宜在南甯師範大學官網(http://www.nnnu.edu.cn/)發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8日至5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采用電子郵件投遞方式報名。應聘者須将《南甯師範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本人簽字掃描版)、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學生證(應屆畢業生提供)、《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海外留學人員提供)、職稱、資格證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與附件3一并發送到報名郵箱:nsdzp@nnnu.edu.cn,并将郵件名稱及報名材料命名為“姓名+用人單位+應聘崗位名稱”。報名材料與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報名要求

(1)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多個崗位,或所報崗位序号和崗位名稱不對應的,均視為報名無效;

(2)招聘崗位有相關行業工作經曆要求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現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曆證明;

(3)招聘崗位有中共黨員要求的,報考人員須提供中共黨員身份證明材料;

(4)招聘崗位有年齡、工作經曆及相關資格要求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至報名首日;

(5)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的信息、資料内容的真實性、準确性負責,如有不實,将取消報考資格及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現場确認及繳費

1.資格審查。我校相關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遞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應聘人員的專業、學曆、學位、年齡、職稱、資格證及工作經曆等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資格初審結果在我校網站主頁通知公告欄公布。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貫串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終,凡發現報考者與崗位所要求的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資格。

2.現場确認。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必須本人參加現場确認,并提供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曆、學位證書及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以供複核。

3.繳費。我校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桂價費〔2010〕269 号文件規定,收取考試費每科50元。已通過現場複核并繳費的應聘人員須領取準考證(考生自備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如因個人原因不參加考試,一律不退還考試費用。

4.現場确認、繳費的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因個人原因不能按照我校公告所指定的時間及地點進行現場确認的将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取專業技能考試+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專業技能考試

專業技能考試主要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及潛在能力。每個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組織測試,确因特殊情況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學校核準後,按實際符合報考條件人數調整開考比列,并在南甯師範大學官網(http://www.nnnu.edu.cn)發布調整公告。

專業技能考試按照崗位不同分為筆試、操作或試講等方式進行測試,具體測試方式将在考試前3天内在南甯師範大學主頁通知公告欄内進行公告,請應聘人員自行查閱并按要求做好測試準備。專業技能考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時間根據各個崗位的實際需要确定。專業技能考試結束後,我校按照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數1:3的比例确定入圍結構化面試人選。

2.結構化面試

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包括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以及自我認知程度等。結構化面試時間為10分鐘,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考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将在南甯師範大學主頁通知公告欄内另行公布,不再電話通知,請各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4.考試總分及總成績的計算辦法:考試總分為200分,其中專業技能考試總分100分、結構化面試總分100分。考試總成績=專業技能考試成績×50%+結構化面試成績×50%。專業技能考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四)考核

學校按照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選。如比例内末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則專業技能考試成績高的為考核人選。因考生缺考或經學校批準的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達不到該崗位滿分值70%以上的,不能确定為考核人員。

考核采取個别談話、召開座談會、查閱檔案、同考核對象面談,以及聽取所在學校、工作單位情況介紹等形式,由我校人事處統籌組織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複查。

考核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一律不予聘用。

(五)體檢

學校人事處根據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數1:1比例确定體檢人選,并根據體檢結果報學校審批,确定拟聘人選。體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号)文件執行,體檢費用由拟聘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一律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人員名單經學校審定後,在廣西人才網及學校主頁網站公示拟聘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日。公示期間,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内發現有弄虛作假、師德師風不良、違法違紀行為等問題的,解除聘用關系。

(八)其他

1.入選者如有考核、體檢、公示不合格或自願放棄的人員,則從入圍的其他人選中依次遞補。

2.有下列行為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則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僞造、塗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不守誠信,隐瞞相關事實,導緻用人單位做出錯誤判斷的。

六、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招聘考試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二)本次招聘監督舉報電話為:0771-3908523。招聘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譚老師、周老師,0771-3908854。


附件1:南甯師範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pdf

附件2:南甯師範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3:南甯師範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員報名信息彙總表.xlsx


南甯師範大學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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