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新一輪審核評估如何體現“管辦評”分離?
答:新一輪審核評估構建“管辦評”分離、多方參與的評估模式,完善部省協同、分工明确、各負其責的評估組織管理制度,建立部省間、省際間聯絡溝通機制,定期開展交流。部省協同,科學制定五年評估工作規劃,下好全國“一盤棋”。制定國家統一實施标準、工作規程和規範要求作為部省兩級評估工作基本遵循,教育部統一編制解讀性、指導性、工具性配套操作文件、建設部省校三級共享共用的評估管理系統,實現評估組織管理規範化和專業化。
23. 新一輪審核評估專家如何遴選?
答:教育部教育教學評估中心分層分類開展專家培訓,建立專家進退動态調整機制,把政治過硬、業務能力強的優秀專家甄選出來、任能使用,及時淘汰站位不準、違反紀律或能力不足、專業性不強的專家,抓兩頭帶中間,提升專家隊伍工作水平和業務能力。
24. 新一輪審核評估專家組如何構成?
答:新一輪審核評估專家統一從全國審核評估專家庫中産生。根據學校規模,每校專家組人數為15—21人。原則上,外省(區、市)專家人數不少于評估專家組人數的三分之二、專家組組長由外省(區、市)專家擔任。
25. 新一輪審核評估與上一輪審核評估在評估方式有什麼的不同?
答:新一輪審核評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綜合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監測數據,采取線上與入校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明察與暗訪結合等方式,精簡入校評估專家人數、天數、環節,免檢已通過教育部認證(評估)并在有效期内的專業(課程),減輕高校負擔。打造菜單式、可定制的評估工具,與學校一起制定個性化評估考察方案,落實高校評估自主選擇權。
26. 新一輪審核評估有哪些程序?
答:新一輪審核評估程序包括評估申請、學校自評、專家評審、反饋結論、限期整改、督導複查等六個環節。
27. 新一輪審核評估學校如何進行評估申請?答:參評高校需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包括選擇評估類型和評估時間。中央部委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請。地方高校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其中申請參加第一類審核評估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向教育部推薦。 申請參評第一類審核評估的,由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評估專家委員會審議。
28. 參評學校如何開展自評工作?
答:參評高校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審核評估工作領導小組,落實主體責任,按要求參加評估培訓,對照評估重點内容和指标體系,結合實際和上一輪評估整改情況,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深入開展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并公示。